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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訴倫納德不成,耐克為何對一個代言人商標如此在意?
2020-05-22
NBA快船隊球星倫納德與耐克公司之間的“大手掌”商標案持續(xù)一年有余,今年4月,美國南加州地方法院已經(jīng)判決倫納德敗訴,耐克將繼續(xù)持有該商標的所有權。
不過,在雙方撕破臉皮之后,舊東家毫不留情。
耐克向美國俄勒岡地方法院提起反訴,指控倫納德對耐克的專屬版權構成侵犯,違反雙方合同規(guī)定,并且在其早先的起訴書中存在欺騙說法。
起訴文件顯示,雙方早前的合同中,倫納德被明確禁止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耐克專屬的商標。
但從2016年2月開始,倫納德曾在非耐克商品上使用這一商標,包括運動訓練營和慈善事業(yè)等多項用途,他還被指在2019年NBA總決賽期間出售的服裝產(chǎn)品上使用該商標。
針對這場昔日合作伙伴的商標糾紛,美國時間5月20日,據(jù)FootwearNews報道,美國俄勒岡地區(qū)法院已經(jīng)作出裁定,但法官并未完全支持耐克的訴求。
裁決顯示,法院先是認可耐克擁有“大手掌”商標的所有權,但同時駁回耐克的反訴請求,包括侵犯版權和欺詐等指控。
這意味著,倫納德不必對早前使用商標的行為承擔賠償。
以倫納德大手掌為主元素的爭議商標從2011年夏天選秀進入NBA,到2018年,倫納德與耐克旗下的Jordan品牌簽約代言。
雙方以倫納德的大手掌為靈感,并以姓名首字母KL和球衣數(shù)字2為組成部分,設計出這個名為“Klaw”的大手掌標志,將其應用于倫納德代言的系列產(chǎn)品中。
如今,隨著倫納德轉投新贊助商New Balance,這個極具個人特征的商標,實際上對于耐克而言已經(jīng)價值不大。
不過,從反訴行為來看,這家運動巨頭卻對商標事宜耿耿于懷。
一位不愿具名的業(yè)內(nèi)人士,曾供職于耐克和FILA等國際運動品牌,擁有代言人業(yè)務經(jīng)驗,他在接受界面新聞采訪時認為,品牌方此舉一般有兩方面的考量因素。
第一種情況跟業(yè)務與產(chǎn)品類型相關,如果商標所屬的產(chǎn)品源于品牌設計師,公司只不過借明星之手快速推廣和打造知名度,實際上明星并未參與過多設計和產(chǎn)品打造。
他表示,“這種情況下,品牌會認為這屬于自己的知識產(chǎn)權。即便失去一位代言人,品牌還可以再找來一位代言人繼續(xù)代言該系列產(chǎn)品,而如果被明星把合作品牌拿走,則品牌要停止該系列的開發(fā)?!?/span>
由于倫納德的商標極具個人特征,此次事件或許更適用于第二種情況,即與公司性質和習慣相關。
這位業(yè)內(nèi)人士向界面新聞解釋,“像耐克這類強勢的大公司,一般不允許其他個人或公司接手自己的商標或曾經(jīng)開發(fā)的產(chǎn)品,以防后續(xù)‘做砸了’,讓消費者誤會聯(lián)想到耐克,產(chǎn)生不良口碑,諸如此類的風險要規(guī)避,所以可能寧可不用也不拱手讓人?!?/span>
有意思的是,就在耐克與倫納德糾紛難纏之時,這家運動巨頭在另一同類問題上,卻采取截然不同的態(tài)度。
2018年,倫納德從耐克轉投New Balance的同時,網(wǎng)壇巨星費德勒幾乎同期離開耐克,簽約優(yōu)衣庫。
與倫納德“大手掌”商標的用途相似,耐克也曾與費德勒共同推出其同名商標“RF”。公開資料顯示,耐克在2008年注冊“RF”商標,距今超過10年。
費德勒同名RF商標為期一年的交涉之后,今年3月,雙方談判有了新進展——根據(jù)美國專利商標局(USPTO)文件,費德勒已經(jīng)從耐克手中收回RF商標。
當前,RF商標的所有權屬于費德勒旗下的Tenro AG公司。該公司成立于2007年,負責管理費德勒的房地產(chǎn)事務和知識產(chǎn)權。
未來,費德勒將可以毫無顧忌地和自己的同名商標RF一起出現(xiàn)。目前,這一商標的產(chǎn)品已經(jīng)全面消失在耐克的銷售渠道中。
耐克與倫納德對薄公堂奪取商標,卻跟費德勒友好協(xié)商拱手相讓。在這其中,首要因素或許跟代言人性格及其處理方式有關。
眾所周知,費德勒的情商與他的網(wǎng)球天賦一樣高。
離開耐克時,費德勒曾公開表示,雖然RF商標目前仍然為耐克擁有,但將來終有一天會歸還他本人,“這個商標對我來說很重要,對我的球迷同樣如此,畢竟,那可是我姓名的縮寫字母。
言語間,瑞士天王先是對耐克持有商標所有權表示尊重,隨后在公開場合表達對收回商標的強烈意愿,使得公共輿論更偏向于商標歸屬費德勒一方。
此外,在與優(yōu)衣庫簽約球衣合同之后,費德勒的球鞋合約一直空缺。在這期間,瑞士人堅持穿著耐克的鞋子出戰(zhàn)賽場,為雙方的友好關系提供了余地。
對于耐克而言,雖然雙方結束合作,這家運動品牌自然仍對費德勒的球鞋贊助感興趣,以保留未來重新合作的可能性。這些利益的牽扯,讓耐克與費德勒更傾向于友好解決糾紛。
相較之下,倫納德與耐克分手得并不愉快。
或許受到父親意外遭槍殺身亡的經(jīng)歷影響,倫納德進入聯(lián)盟后一直沉默寡言,臉上罕見笑容。低調性格直接影響其商業(yè)價值,不愛拋頭露面的倫納德很少參加商業(yè)活動,甚至極少參與籃球以外的事情。
2017-2018賽季,與馬刺關系陷入僵局的同時,他與Jordan的續(xù)約談判進展得亦不順利。Jordan向其提出為期4年、價值2200萬美元的續(xù)約合同,但遭到拒絕。
倫納德團隊認為,新合同的報價與倫納德在聯(lián)盟所取得的成就和地位不相符,而且沒有承諾為其推出專屬簽名球鞋。
Jordan方面之所以給倫納德提供一份價格不高的續(xù)約合同,除了當時不確定的傷情外,贊助商恰恰認為倫納德是一名行事低調的球員,對于代言廣告和商業(yè)活動的興趣不大。
最終,2018年7月,雙方宣布談判徹底破裂。
然而,這場不愉快的交涉沒有因為談判終止而結束。一場又一場官司,成為這對昔日合作伙伴的告別禮。
來源:界面新聞
記者:羅盈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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